國家煙草專賣局原黨組書記、局長,中國菸草總公司原總經理凌成興受賄4311萬餘元人民幣,濫用職權案,被告於吉林長春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罪,法院擇期宣判。
被控受賄濫用職權
央視新聞報道,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一審工業和資訊化部原黨組成員,國家菸草專賣局原黨組書記、局長,中國菸草總公司原總經理凌成興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一案。
凌成興在退休5年後受查。
凌成興當庭認罪。
長春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凌成興受賄、濫用職權案。
長春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凌成興受賄、濫用職權案。
長春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凌成興受賄、濫用職權案。
案情指,凌成興利用擔任江西省委常委、副省長,國家菸草專賣局黨組書記、局長,中國菸草總公司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企業經營、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2006年至2023年間,直接或者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311萬餘元;2015年以來,凌成興擔任國家菸草專賣局黨組書記、局長,中國菸草總公司總經理期間,在促成、審議相關投資並收購股權過程中,徇私舞弊、濫用職權,造成國有公司嚴重損失,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追究凌成興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凌成興進行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