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及藥物管理局(FDA)首次就嬰幼兒加工食品的鉛含量頒布正式指引,估計可令含量減少20%至30%,減低兒童中鉛毒的影響。但由於指引並非強制執行,關注組織批評此舉毫無實質意義。
綜合NBC及CBS報道,FDA繼兩年前提出指引建議後,這次於6日發布最終版本,凡是嬰幼兒食用的加工產品,無論是包裝上採用瓶裝、袋裝、盒裝,還是食材上採用水果、大多數蔬菜、穀物和肉類混合物、乳酪、蛋奶凍、布丁以及用肉類為單一成份的食品,鉛含量上限為10 ppm,若以單一根類蔬菜製成的食品,以及嬰兒米糊等穀類輔食,鉛含量上限則為20 ppm。
FDA在聲明中表示,部門一直致力減少食品中的各類污染物,同時也致力維持營養食品的供應,雖然指引只要求食品製造商自律,但若產品的鉛含量超出標準,政府仍可採取執法行動。
非牟利組織「公共利益科學中心」(Center for Science in the Public Interest)的專家加利根(Thomas Galligan)表示, FDA這次指引雖為保護兒童邁出了一步,但行動時間太長,而且忽視了諮詢期間的公眾意見,錯過了收緊約束的機會。
此外,指引並未涵蓋嬰兒泡芙、磨牙餅乾等穀物零食,考慮到曾有研究表示,這些零食的鉛含量較高,因此令部分陣營失望。文件也沒有限制鎘等其他金屬,《消費者報告》食物總監朗霍爾姆(Brian Ronholm)批評,指引只依賴業界自願配合,實際上毫無意義。
全美以往曾發生兒童食品鉛超標的個案,在2023年10月至2024年4月間,有袋裝蘋果肉桂果泥含鉛過量,導致全國逾560名兒童不適,事後檢測發現,涉事食物的鉛含量比FDA標準高出逾2000倍。FDA官員強調,即使沒有指引,當局仍可追究業者責任。
疾病控制及預防中心(CDC)的資料顯示,鉛這種重金屬沒有安全劑量,兒童攝入後可以造成大腦和神經系統損傷,也會影響發育。本報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