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前市長朱利安尼(Rudy Giuliani)6日被聯邦法官判定藐視法庭,原因是他未按照法院命令將其價值1100萬元的個人資產移交給喬治亞州兩名選務人員,以作為1.48億元的誹謗賠償金的一部分。
綜合美聯社和《紐約時報》的報道,法官利曼(Lewis J. Liman)在聽證會上聽取了朱利安尼的兩天證詞後,作出了有關裁決。利曼稱,朱利安尼「故意違反了本院清晰明確的命令」,未在12月20日的最後期限前移交證據,以協助法官在本月稍後決定朱利安尼是否可以保留佛州棕櫚灘的公寓作為其住所。朱利安尼的主要住所多年來一直是位於紐約曼哈頓東66街的合作公寓。
朱利安尼的資產還包括位於曼哈頓上東區一間10房公寓、1980年梅賽德斯-平治敞篷車、26款設計師腕錶、以及罕見的洋基隊收藏品,包括傳奇球手迪馬吉奧(Joe DiMaggio)的簽名球衣。
原告方律師稱,朱利安尼已移交了部分資產,但卻沒有移交套現資產的所需文件,也沒交出手錶和體育紀念品。朱利安尼5日曾表示,正在調查迪馬吉奧球衣的去向,他不知球衣在哪裡,也不知在誰手上。
朱利安尼承認,他有時不會提交所有材料,因為那些要求過於寬泛、不適當,甚至認為這是原告律師設下的「陷阱」,又表示,由於身陷許多宗刑事和民事法庭案件,因此有時難以交出資產資料。
利曼法官似乎不滿朱利安尼接二連三提出藉口。作為對藐視法庭裁決的懲罰,法官將裁定在缺失證據中,是否有證據表明朱利安尼在去年1月1日後繼續在紐約而非佛州開展業務。不過利曼表示將不會對其他可能的制裁做出判斷。本報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