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法院批准逮捕尹錫悅

韓國法院批准以涉嫌發動內亂拘捕尹錫悅,是韓國憲政史上首次針對現任總統發出拘捕令。資料圖片

韓國法院12月31日簽發對現任總統尹錫悅的逮捕令,指控包括「叛亂主謀」及「濫用職權」。這是韓國歷史上首次對現任總統簽發逮捕令。尹錫悅本月初短暫頒布戒嚴令,震驚海內外,隨後遭到國會彈劾、停權,並被依叛亂和濫用職權等指控接受調查。然而尹錫悅迄今三度拒絕到案說明,促使聯合調查小組向法院聲請逮捕令。

綜合韓聯社、《自由時報》報道,由韓國警方、國防部及反貪腐機構「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共同組成的聯合調查小組,正著手調查尹錫悅12月3日宣布的戒嚴令是否構成叛亂及濫權等罪,並在18、25及29日三度傳喚尹錫悅到案說明,卻被無視,促使聯合調查小組向首爾西區地方法院聲請逮捕令。

根據韓國《刑事訴訟法》,如果嫌疑人沒有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調查要求,或有可能不接受調查要求,調查機關可以向法院申請拘捕令,對相關人員展開強制調查。尹錫悅的委任律師尹甲根曾向法院遞交信函,指控反腐機構無權調查叛亂罪,逮捕令「不正當」。他強調,根據法律,緊急戒嚴屬於總統職權範圍,總統不能因濫權受到起訴。

據了解,在韓國2021年重新分配執法機構的調查權限後,調查叛亂罪的權力理論上屬於警方,濫用職權罪則由檢察機關和反貪腐辦公室調查。在法院批准逮捕尹錫悅後,執政黨國民力量黨代理黨首權性東表示,試圖逮捕現任總統的企圖並不妥當。共同民主黨院內代表朴贊大則表示,「國民力量黨不應庇護『內亂頭目』」。

韓國總統警衛處表示,將依照合法程序採取警衛措施。逮捕令有效期為自簽發之日起的7天,具體何時執行,總統警衛部門會否採取配合態度目前仍不得而知。有專家指出,如果尹錫悅拒絕服從執法部門,任何強制措施的嘗試在實踐中都可能會受到限制。

此前,韓國確有出現在任總統違抗法院簽發總統府搜查令的情況。2017年2月,在針對韓國時任總統朴槿惠腐敗嫌疑的刑事調查期間,儘管警方持有法院簽發的總統府搜查令,但總統安全部門阻止警方進入總統府邸。這場僵局最終促成了妥協,總統府交出了所要求的資料,但警方僅能在辦公區外接收。當時,由於國會通過彈劾議案,朴槿惠的總統權力被暫時中止,但並未被確認免職。一個月後,憲法法院才確認朴槿惠被免職。

隨著檢方調查深入,更多戒嚴風波內幕也持續曝光。韓國檢察官日前公布報告顯示,尹錫悅早在今年3月就開始與高級軍事官員討論宣布戒嚴的事項。報告還顯示,尹錫悅在實施戒嚴失敗期間,曾授權軍隊在進入國會,有必要時開槍。他也曾誓言,若有必要,將3次宣布戒嚴。不過,尹錫悅的律師駁斥檢察官的報告,稱這為「片面的敘述,既不符合客觀事實,也不符合常理」。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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