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有汽車零件女行銷總監,在一場商務飲宴遭老闆灌醉後性侵。疑犯後被法院強姦罪成判刑4年,並賠償3000元人民幣。宣判後不久,女事主即被公司以曠工為由開除。網民紛指法院判罰過輕,「對受害人二次傷害」、「四年, 三千 ,鼓勵犯罪嗎」?
僅判經濟損失¥3000
據新黃河報道,40歲的受害人麗麗,是國內某汽車零部件製造公司的一名行銷總監。去年9月22日,於一場商務飲宴中,被自己老闆王某不斷勸酒後喝醉,再醒來已是翌日凌晨4時多,而身旁卻睡著赤裸的王某,才知自己被對方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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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麗之後報警,2024年4月2日浙江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法院判決,王某因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賠償麗麗經濟損失3000元。
麗麗指,遭性侵後的維權路,令她十分痛苦。麗麗要到處奔走等待,才等到上述的判決結果,期間看到了職場的殘酷。為了「公司的利益」,許多以前的同事和領導都選擇站在了麗麗的對面,一位資方股東還曾給麗麗發來消息要其以公司利益為重。4月18日,王某被判刑後不久,麗麗更是被公司以「未遵守公司請假制度且無故曠工」為由辭退。
2024年12月3日,麗麗收到人社局出具的《認定工傷決定書》,認定書中表明,麗麗受到的創傷後應激障礙符合工傷認定範圍,予以認定為工傷。
麗麗於12月22日向新黃河表示,她的事件在網上發酵後,12月13日公司聯絡到麗麗,給她確定了12個月的(2023年9月23日—2024年9月22日)停工留薪期。
麗麗強調會堅持維權到底,「我不認可自己在承受這麼大的屈辱後還要被公司這樣對待把我開除,我也拿到了工傷認定,下週會提起勞動仲裁。」
大量網民對麗麗遭遇表示同情及對法院判決不滿,認為懲罰過輕,對麗麗是二次傷害,「還沒寫黃文的判的多」、「咋不乾脆罰他遊戲信譽分10分得了」、「四年, 三千 ,鼓勵犯罪嗎」、「連做到總監了都難逃被潛」、「抓保護動物都不止判那麼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