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男子返工去廁所被炒 一個原因索償失敗

返工不准去廁所?重慶一名救生員因在當值時去廁所被炒,於是提告向公司索償。不過,法院以救生員肩負泳客安全,合約亦註明「不得擅離崗位」,原告又沒報備去廁所,故判其敗訴。

法院指涉泳客安全需報備

法院指救生員肩負泳客安全,離崗必須報備。
法院指救生員肩負泳客安全,離崗必須報備。

 

法院指救生員肩負泳客安全,離崗必須報備。示意圖
法院指救生員肩負泳客安全,離崗必須報備。示意圖

 

據《法治日報》報道,重慶陳姓男子2021年與當地一家體育文化公司簽約,擔任泳館救生員,雙方簽訂的《救生員安全責任書》列明:「救生員在值班時間內不准脫崗、串崗,教人游泳,臨時離開須請不在崗救生員負責看顧。」若一年內累計2次或以上違反規範,將解除勞動關係且不支付賠償。

之後,陳男在當值期間去廁所,被扣分記過一次,不久後,他又再次因上廁所被捉,遭公司以嚴重違反規章將他炒魷魚。陳男認為屬不合理解僱,因上廁所是生理需要「身不由己」,於是提出訴訟要求原公司賠償。

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後,近日宣判原告陳男敗訴。法院指,陳男作為專業救生員,不僅應具備專業急救能力,更應具備高度的責任心和敬業精神,確保泳客安全。且根據了解,所謂「報備」就是在工作群組說一聲即可,流程並不複雜,且與「上廁所生理需求不衝突」,於是判決陳男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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