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證監據報查10多間金融機構 包括美國納斯達克上市承銷商 涉拉高出貨

據彭博引述消息報道,香港證監會上月對十多間金融公司及個人辦公室進行搜查,包括香港經紀商、美國承銷商代表,以及支持在納斯達克上市公司的投資者,以調查所謂「拉高出貨」、導致價格劇烈波動的行為。

紐交所數月前已出現擔憂

報道指出,紐約交易所數個月前已對香港公司出現擔憂,當時紐交所對這些公司查問了IPO前投資者身份、與公司關係及股份分配等情況。目前尚不清楚今次調查是證監會單獨行動,或是美國行動的一部份,有關調查範疇亦未明確;而部份證監會的調查最終均未有作出起訴,甚至需時經年才向外公開。

本港創業板市場一直低迷

報道又指,基於本港創業板市場多年來一直低迷,納斯達克市場近年已成為香港中小企的熱門上市地點;亦有指香港較嚴格的監管及較緩慢的審批程序,促使中小企考慮在其他市場掛牌。即使GEM板今年已放寬要求,仍僅有小量公司掛牌。相反,今年約有55間中港企業在納斯達克上市,合共集資13億美元。不過,這些股份上市仍然艱難,部份上市後股價翻了一番、然後又暴跌,不少股價更累跌一半以上。

根據《香港證券法》第300條,如果監管機構有理由相信「構成犯罪的重大活動」發生在香港境內,香港證監會有權對被指控在海外上市方面犯有欺詐或欺騙行為的人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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