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人員為還賭債 出售機密文件被重判入獄

國家安全部透露,有機關單位的核心涉密人員,為還巨額賭債竟主動接觸境外情報機關,出售國家機密文件。

「國家安全部」公眾號12日發布新一期普法提示表示:國家安全部2021年4月26日公布《反間諜安全防範工作規定》(國家安全部令2021年第1號)以來,立足構建反間諜安全防範責任體系,明確了「防什麼、誰來防、怎麼防」。三年多來,各有關單位積極落實主體責任,細化各項安防制度措施,反間防諜的人民防線進一步築牢。可從正反兩個案例,看《規定》如何保駕護航、帶電生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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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間諜法。(網絡圖片)
反間諜法。(網絡圖片)

 

首先,保駕護航的「盾」:

某大學建立集人防、物防、技防於一體的多面向反間諜安全防範工作體系。一次,該校核心科研領域專家赴境外參會辦理面簽時,簽證官員對專家參與的某科研項目十分關注,不斷問及研究進展和專案資金來源情況,該異常行為引起專家警覺,主動向學校反映。學校立即向屬地國安機關報告,並根據指導,開展出國(境)安全風險評估,制定應急處突預案,落實出國(境)行前提醒。專家在學術會議期間,果然遭遇境外人員攀拉,對方以提供學術便利為誘餌希望「深度合作」。該專家根據出國(境)行前提醒,沉著冷靜應對,並在回國後第一時間向學校報告,既保護了自身人身安全又有力維護了核心祕密安全。

國安部。網圖
國安部。網圖

 

其次,帶電生威的「劍」:

某機關單位核心涉密人員李某沉迷網路賭博、欠下巨額賭債。為償還債務,李某主動勾連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利用單位保密管理漏洞,將80餘份涉密文件拍照發送給對方,收取間諜經費10萬餘元人民幣。國安機關及時偵破案件,李某因間諜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經查,該單位反間諜安全防範工作存在明顯漏洞,未對擬聘用到重要涉密崗位人員必要審查,且涉密載體、涉密場所管理存在嚴重問題隱患,負責反間諜安全防範工作工作人員和相關領導存在失職失責情形,應予問責。最終,該單位3名責任人員受到黨紀政務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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