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陝西嵐皋縣佐龍鎮黃興村發生一宗野豬傷人致死事件。11月26日,嵐皋縣發布情況說明,稱經初步核查,因近期野豬損害農作物嚴重,陳某樹等4人帶獵犬自行上山追捕野豬,獵犬追捕下致野豬闖入農戶院子,結果76歲老婦胡某翠受襲,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受害者家屬已達成和解協議。
這宗事件背後,是近年來農作物遭受野豬侵害嚴重、嵐皋縣林地耕地交接,人和動物容易爆發「衝突」。早前嵐皋縣曾委託過專業的狩獵團隊對野豬進行圍剿,但是在野豬被從《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以下簡稱「三有名錄」)》調出後,狩獵不需再辦理《狩獵證》,因此民間愛好者掀起捕獵野豬的風潮。
不涉違法 已經達成和解
據紅星新聞,嵐皋縣林業局野生動物保護站負責人毛某受訪時表示,雖然狩獵野豬不再需要辦證,但在嵐皋縣還是需要向林業部門進行備案,當局就會因應在狩獵區域提前發布通告,但是這次狩獵的4人沒有給林業部門報備,沒有得到官方的授權。由於事發時,黃興村村民並不知道有狩獵隊在村裡捕獵野豬,在缺少提前通知的情況下,悲劇發生。
不過,毛某強調,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層面來說,這四名狩獵人員的狩獵行為並不是以食用為目的,獵捕時也並沒有給生態造成明顯破壞,按照現有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對方是不構成違法的。報道指,嵐皋縣委官方部門亦證實,涉事四名狩獵人員不存在行政或者刑事層面的違法,已經和家屬達成和解。
毛某表示:「我們做野生動物保護的,要說一句公正的話,野生動物在非應急條件下,它一般不太傷人。有時候就是人在林子裡看到野生動物,人怕野生動物,野生動物其實也怕人,所以這次的野生動物傷人其實算是一個小概率的事情。但是一旦造成這個事情,我們對此也感到很惋惜。」
毛某稱,2021年,嵐皋縣、石泉縣分別被確定為省級和市級野豬危害防控試點縣,分別組建了專業狩獵隊伍,利用人犬協同開展獵捕作業。是次試點工作中委託當地的四季狩獵場,組織熟悉山情、地形、民情的狩獵隊員抓捕野豬,對於身體、政審等方面合格的人進行了專業培訓,還有為他們買保險,結果19個人從2021年到2023年一共抓到了大約480多頭野豬。
報道指,從嵐皋縣林業局獲悉,在此次參與自發狩獵的四人中,之前都沒有辦過狩獵證,只有一人其家屬之前辦理過,但是如今已經過期。這就意味著四人之前沒有狩獵經驗,也沒有經過官方的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