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卡州一名女子30年前殘殺兩名幼子,將他們綁在車內座椅,再讓汽車在湖中沉沒,因此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判囚終身。被告服刑30年後首度申請假釋,但被當局駁回。
美聯社報道,南卡假釋委員會20日舉行聆訊時,53歲囚犯史密斯(Susan Smith)在獄中透過視像作供,淚流滿臉地表示「非常後悔」,又說自己「如果能回到過去改變結果,願意付出任何代價」,最後又表示自己已得到上帝原諒,希望假釋委員會也網開一面。
在史密斯作供前,其代表律師表示她有「未經治療的心理健康危險」,但當年定罪前沒有犯罪記錄,出獄後對公眾「風險較低」。但假釋委員會一致決定,史密斯需繼續關押。
在這次申請期間,史密斯前夫兼兩名遇害男童的生父大衛(David Smith)、其家人、檢察官及執法人員都反對假釋,其中大衛批評,前妻由始至終沒有展現悔意,除了這次呼籲當局駁回假釋申請外,今後也會出席每一次聆訊,確保兩名遇害孩子不會被人遺忘。假釋委員會達成決定後,大衛在記者會上表示,至少前妻「仍會被關在監獄」。
南卡州法律規定,囚犯申請假釋的話,需要得到假釋委員會2/3成員贊成才可出獄,該州歷年紀錄顯示,只有8%個案申請成功,若是案情性質惡劣、受害者家屬群起反對的話,囚犯首次申請假釋就成功機率更是渺茫。
案發於1994年10月,史密斯報稱3歲和14個月大的兒子被非裔男子挾持,但警方多番盤問後,她承認自己才是真兇。檢察官指責,史密斯曾與所屬公司的富有少東家交往,但認為兩名孩子導致這段感情破裂,最終痛下殺手。陪審團於1995年裁定她謀殺罪成,雖然免除死刑但需囚禁終身。按照法律,她現在服刑30年後,每隔兩年便可申請假釋。本報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