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9歲的洛杉磯男子在五個月內被捕五次,他甚至在配戴電子腳鐐的情況下搶劫,但警方卻無法追蹤行蹤而引發公眾質疑。
《洛杉磯時報》報道,今年夏天,沃倫(Nhazel Warren)被指控在公共場合持槍,法官將他釋放,但條件是洛杉磯縣緩刑部門必須使用GPS電子腳鐐追蹤行蹤。
三周後,當沃倫涉嫌搶劫一對老年夫婦而被捕時,另一位法官再次釋放他,並提供另一項GPS追蹤條款。
但即便法院加大沃倫的電子腳鐐監視力度,檢察官聲稱他於9月和10月又搶劫了兩人。
為了追蹤他的行蹤,洛杉磯警局警探向營運沃倫GPS監視器的承包商發出搜查令,但該公司卻無法確定搶案發生時他在何處。
法庭紀錄顯示,沃倫於上周被捕,這是他五個月內第五次落網。他對逃避警察、拒捕、在公共場合攜帶槍械、持槍襲擊和四項搶劫罪名均不認罪。
該案件引發公眾質疑,即在法官越來越多地使用GPS追蹤作為監獄替代方案情況下,緩刑部門對審前被告監督效果似乎不彰。
緩刑官員透過電子郵件發送聲明表示,該部門會與被告面談並進行風險評估,再替他們配備電子腳鐐監視器。
聲明稱,8月,即緩刑部門提供最近一個月的數據顯示,GPS監控的1438人中有402人潛逃,有231名被告讓電池耗盡,這意味著他們也可能逃跑;此外,142名被告未能出席與緩刑官員的約談。
隨著輿論鐘擺不再要求現金保釋,緩刑官員將監控計畫視為更公平的方式,以確保被告準時出庭,同時保障公眾安全。
緩刑官員、檢察官和法官普遍認為GPS設備可降低被告潛逃或犯下新罪行的風險。
紀錄顯示,當警探們向GPS監視器承包商「Securus」發出搜查令時,該公司未能交出沃倫GPS監視器訊息。
緩刑局官員表示,該局每月向「Securus」支付約35萬運行費用。
法庭紀錄顯示,當沃倫對公開持有槍械罪名不認罪後,在緩刑局電子監控下被釋放,緩刑官第一次在他的腳踝上安裝GPS設備。
三周後,他因涉嫌持槍搶劫一對老年夫婦而再次被捕。沃倫的律師奧喬(Geoffrey Ojo)在法庭文件中寫道,警探在沃倫母親家中發現四把手槍,搜出2萬1000元,從他口袋搜出2583元。奧喬要求歸還2萬1000元,因為該筆錢屬於沃倫的母親,她是「高薪」醫療保健專業人士,去年收入達13萬6859元。
在聲稱無罪後,沃倫在交納15萬保釋金後再次被獲釋。一名法官命令緩刑局對沃倫實施第二個GPS追蹤計劃,但兩周後,沃倫又搶劫一名男子。
洛縣以外的一些當局對負責監控GPS追蹤器承包商的可靠性提出質疑。
今年,路易斯安那州檢察官指控密西西比州承包商「AEM」犯有過失殺人罪,該公司監督下的一名被告於2021年開槍打死妻子。洛杉磯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