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環境、社會及管治)概念於2004年首次於《聯合國全球契約》(United Nations Global Compact)的《在乎者最終成贏家》(Who Cares Wins)報告中被提出;2015年聯合國通過《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2030 Agenda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將各種可持續目標量化。隨着政府、企業和公眾認知加深,以及有關文化和法規持續發展,ESG已成為受市場重視的主流趨勢,足以影響投資決策、企業戰略和政策發展。
英國與歐盟市場的現況,反映消費者對ESG關注持續提升。根據Provenance的Phil Verey分享,79%消費者已根據可持續發展因素調整購買行為,83%消費者表示更信任經第三方驗證的社會責任聲明。因此,英國與歐盟亦陸續提升有關監管力度,確保有關企業社會責任的執行。
Carbon Trust的John Newton指出,歐盟議會通過的《為綠色轉型賦權消費者指令》(The Directive on Empowering Consumers for the Green Transition, ECGT)要求所有社會及環境聲明必須基於科學證據,涵蓋整個供應鏈,並避免「漂綠」(Green Washing)風險。
港交所積極推動ESG發展
香港ESG發展方面,亦呈現積極氣氛。港交所(388)自2016年起從企業規管及帶動社會氛圍層面推動ESG發展,包括強制上市公司披露ESG表現、實施董事會多元化政策,並推出教育平台「ESG Academy」以持續發佈並提供最新ESG規定、指引材料、可持續發展的趨勢和消息等。本港企業亦越加重視社會責任對品牌形象、行業地位及客戶期望的影響。
根據香港品牌發展局與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於今年7月發佈調查,參與廠商會推出「ESG約章」行動的企業中,70%承諾實踐超過3個ESG項目。目前調查報告顯示的熱門ESG項目中,過半數涉及社會責任範疇,例如員工福利、性別平等、強化社區貢獻等。
ESG在港逐漸成公眾共識
ESG在港逐漸從企業自發行為轉變為客戶期望,甚至業界與公眾共識。企業履行社會責任不僅提升品牌形象,還可帶來新的商業機會,保持香港企業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
企業將ESG納入長遠戰略時,應注意資訊透明度,尋求可信的ESG認證,並嚴謹執行,確保有關政策符合科學實證與供應鏈要求。香港各界持份者需要繼續群策群力,借鑑國際經驗並結合本地實踐,共同推動ESG發展,維持香港在全球市場的競爭力,同時為可持續發展做出貢獻。
崔永康
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講座教授及系主任
科技及創新政策研究中心聯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