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同意付近34億和解股東集體訴訟 續否認任何指控

阿里巴巴(9988)據報同意支付4.335億美元(約33.8億港元)就股東提起的集體訴訟達成和解,金額為1995年《私人證券訴訟改革法案》(Private Securities Litigation Reform Act)通過以來,美國50筆最大證券集體訴訟和解之一。不過,公司否認有關存在過錯、責任、不當行為或損害的任何指控。

阿里股價方面,上周五在港收市報93.35元,升1.27%,惟本月累計已跌逾13%。

避免進一步訴訟帶來干擾

據外媒引述阿里在上周五提交監管機構的公告中指出,該公司已同意和解,以避免進一步訴訟帶來的成本和干擾。有關擬議的和解協議已提交予曼哈頓聯邦法院,並需要得到美國地方法官George Daniels的批准。

原告律師在法庭文件中稱,擬議的協議是「一項非凡的成果」,遠超類似投資者損失超過100億美元的證券集體訴訟案中的平均賠償金額。律師又強調,如果繼續維持訴訟,阿里投資者最高可獲116.3億美元的賠償金。

資料顯示,這宗集體訴訟於去年3月在紐約南區美國聯邦地區法院提起,指控阿里違反了聯邦證券法,就其反壟斷和排他性做法作出多項虛假陳述,人為抬高了股價,並最終為投資者造成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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