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設可持續金融八大目標 外匯基金「投資組合」2050年前達淨零排放

金管局公布「可持續金融行動計劃」,冀香港發揮作用支持亞洲以至全球綠色和可持續融資需求,設下4個方面及8大目標,包括推動銀行業凈零排放、鼓勵綠色投資、進一步發展綠色融資市場等。當中,更設下2050年前實現外匯基金「投資組合」2050年或之前達至淨零排放的目標。外匯基金投資辦公室首席策略官張亮表示,現時可持續投資佔外匯基金投資組合約10%,投資回報和整體投資回報情況相若,相信通過「細心搵,小心揀」可以賺到錢。

2030年WACI較2017年減67%

該局稱,自2017年來,外匯資金投資組合的「加權平均碳密度(WACI)」已減少46%,並致力於2030年或之前將該密度由2017年水平減低67%。為實現該目標,該局將擴大可持續投資的範疇與種類,尤其是在公開及私募市場上以氣候轉型為主題的投資;並在每項投資決策中融入ESG因素,其中特別關注氣候變化和轉型前景考量。

張亮稱,不會硬性規定可持續項目在外匯基金投資佔比,亦不會排斥較高碳排放項目,而是在同一風險胃納及回報下將優先選擇可持續項目。他表示,金管局很早以前已開始參與可持續投資,但從不跟風、盲目,以務實有序的態度,將ESG因素融入每項投資決策內,這些不同的投資整體回報可觀,很大程度上證明可持續投資,不一定對財政回報帶來負面影響。

銀行業方面,該局目標是本港銀行在2030年或之前達至自身營運淨零排放,在2050年或之前達至融資淨零排放。金管局副總裁阮國恒表示,少部分銀行反映現時已達到零排放,另外,業界呼籲為2030年實現目標保留少數彈性空間。

1/3可持續債目標暫難定完成時間

該計劃亦希望引導淨零融資,金管局助理總裁(外事)許懷志指,目前香港的綠色債券發行量已高於全球平均水平,目標未來三分一在港發行的債券均與可持續發展有關,坦言難以確定完成時間。

除上述之外,投資方面,該局將繼續透過投資支持區內轉型。包括但不限於可再生能源、具能源效益的房地產、創新科技和可持續交通運輸項目,會繼續與外聘投資經理溝通,優化推動轉型的投資機會。此外,通過設立針對亞洲低碳轉型的專門基金,支持及推動外聘投資經理為區內的可持續發展提供資金,將繼續發掘並優先考慮能促進亞洲轉型及為全球帶來正面影響的優質投資機會。

此外,該局將香港打造為區內以至全球的首選可持續發展融資平台,將為準發行人提供資助及加強市場推廣工作;催化可持續金融創新,為數碼綠色債券的準發行人提供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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