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高人民檢察院10月12日消息,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全涉嫌貪污、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日前,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山東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貪污罪、受賄罪對李全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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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無忌憚「靠金融吃金融」 新華保險原董事長李全開除黨籍移交司法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李全的審查調查,李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背組織原則,在職工錄用工作中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利用國有金融機構從業便利大肆從事營利活動,違規兼職取酬、超額領取薪酬;毫無紀法底線,肆無忌憚「靠金融吃金融」,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獲取投資機會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肆意侵吞公共財物,造成國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