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州非裔遭毆斃案 3警洗脫最嚴重控罪

3名被告涉嫌侵犯民權罪致人死亡,均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電視截圖

田納西州非裔男子尼科爾斯(Tyre Nichols)遭警察圍毆致死的案件,3名涉案前任警員被裁定干擾證人的罪名成立,但最高可判無期徒刑的侵犯民權致人死亡罪不成立,只有一名被告被裁定犯下情節較輕的侵犯民權罪。外界形容,聆訊結果令檢方蒙受打擊,但死者家人認為已經取得勝利。

綜合美聯社、CNN及《紐約時報》報道,陪審團3日退庭商議大約六小時後,裁定3名被告比恩(Tadarrius Bean)、哈利(Demetrius Haley)和史密斯(Justin Smith)干擾證人罪成立,另外在侵犯民權罪方面,只有哈利罪名成立,比恩和史密斯則可脫身。法官下令3人需要繼續關押,等待8日的保釋聆訊。

根據量刑指引,干擾證人罪最高可以判囚20年,侵犯民權罪最高可以監禁10年,雖然兩項刑期頗長,但考慮到侵犯民權致人死亡可以終身監禁,因此3人其實已經避過最重的懲罰。

案發在去年1月7日,29歲的尼科爾斯因在孟菲斯涉嫌魯莽駕駛,在公路上遭警方攔截,期間5名警員對他拳打腳踢,甚至動用警棍以及胡椒噴霧,尼科爾斯重傷後雖然送院,但相隔3天後死亡,留下只有7歲的兒子。

涉案的5名警員均已離職,也同樣遭受聯邦起訴,當中兩人認罪並轉當污點證人,因此這次聆訊只有3名被告。檢方建議,早前已經認罪的被告米爾斯(Desmond Mills Jr.)判囚15年,另一人馬丁(Emmitt Martin)建議判監40年。

聆訊期間法庭曾播放現場畫面,顯示比恩和史密斯抓住尼科爾斯的手臂,不過陪審團認為,這些行為不足以構成侵犯民權。

法庭有了裁決後,尼科爾斯的繼父表示已經取得勝利,犯罪的前任警員「都會坐監」。

除了聯邦罪名之外,5名被告還在州級法院被控二級謀殺等罪名,案件尚未定下開審日期。此外尼科爾斯的母親另行發起民事訴訟,向孟菲斯市政府及警隊索賠5.5億元。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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