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長紐森簽法案加重打砸搶刑期

州長簽署法案,加重打砸搶罪犯刑罰。美聯社資料圖

三藩市聯合廣場名店菲拉格慕在大規模打砸搶後,索性不用玻璃門窗。美聯社資料圖

/c4 2019年,三藩市名店YSL商店遭劫匪倒車撞破玻璃門窗,事後修復加固。美聯社資料圖

州長紐森昨日簽署法案,加重大規模盜竊及「打砸搶」店舖的重罪懲罰,試圖平息加州選民對搶劫頻傳的怒火,但新法被批評有效期只五年,實在太短。

對於偷竊或破壞財物價值超過5萬元的罪犯,自動加刑一年。偷竊或破壞財物價值20萬元或以上的,加兩年刑期;若達到100萬元,則加刑三年;損失達300萬元以上的,加刑四年。額外每損失300萬美元,將再增加一年刑期。一項同類型法律2018年失效,而新法只實施至2030年。

紐森強調,加州打擊零售和財產罪案的法律是全國最嚴厲的,又認為「我們可以嚴打罪案,又可充滿智慧去處理罪案,毋須回到上世紀的失敗政策」。

加州零售商協會支持新法

紐森的最新舉動,反映民主黨高層繼續證明他們對打擊犯罪已夠嚴厲,同時嘗試游說選民11月否決一項由檢察官提出,更嚴厲打擊商店行竊和毒品相關罪行而累犯的公投提案。新法屬於兩黨共同提出的10多項法案之一,旨在打擊盜竊問題,使向商店行竊和汽車盜竊的積犯追究刑責更容易,並提高變賣贓物圖利的犯罪集團相關刑責。

支持新法的加州零售商協會(CRA)認為,新刑責將可對抗打砸搶和零售盜竊起阻嚇作用。

但刑事司法倡議士和公辯律師等反對者認為,新法只會令更多人因非零售罪行而陷入牢獄之災。他們指出,新法將增加不同重罪的刑期,意味著人們可能因其他罪名而被處以更嚴苛的刑責,例如受影響駕駛(DUI)時撞毀其他汽車等。

非牟利組織:只表示有做事

他們又批評新法雖然仿效11月公投的36號提案,但紐森簽署的新法有效期僅5年,而非像36號提案是永久性質。

非牟利組織Initiate Justice Action執行主任瓦爾加斯(Taina Vargas)質疑:「如果他們反對永久(提高刑責),為何不反對臨時呢?很明顯,州長和州議會某些人只想給人一種有做事的感覺」。

對於過去十年致力於進步派政策以減少囚犯數目和投資更生計劃的加州民主黨人來說,如何遏制加州罪案問題近年成為他們的燙手山芋。隨著這個難題甚至可能影響國會控制權,部份民主黨議員與黨高層意見相左,表態支持36號提案。

紐森政府近年斥資2億多元,協助數十個地方執法部門加強巡邏和起訴罪犯。州長辦昨日稱,執法行動首六個月已有6,900人因零售盜竊而遭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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