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情侶流行合租省錢 關係破裂租約難以維繫

一項調查顯示,由於住房開銷高昂,一些年輕情侶從省錢角度在約會很短時間後就決定合租,但他們也要面對分手時解除租約的麻煩。 紐約時報圖片

由於住房開銷高昂,一些年輕情侶從省錢角度在約會很短時間後就決定合租,然而並不是所有的關係都能維持下去,他們也要面對分手時解除租約的麻煩。

據《紐約時報》報道,Realtor.com最近的一項調查顯示,80%的Z世代和76%的千禧世代受訪者表示,在與戀人同居時,財務或現實考量,或兩者兼而有之,促成了他們的決定。

高級經濟研究分析師瓊斯(Hannah Jones)表示,「年輕一代確實必須尋找方法降低住房成本,尤其是在租金和房價都很高的大城市。」

面對可負擔住房庫存量處於歷史低位,無論是房屋買家和租房者都面臨前所未有的激烈競爭,全國各地的年輕人都被迫尋找創造性的方式來負擔住房開銷,情侶合租就是其中一個途徑。

李卡羅琳(Caroline Li,音譯,下同)和王科林(Colin Wang)就是戀愛初期選擇同居的眾多年輕情侶中的一對,他們約會8個月後決定合租。去年秋天,28歲的王科林正在完成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醫學院的最後一年學業,無力支付每月超過2000元的市場房租價格。這時卡羅琳的一名室友正好搬走,讓王有機會搬去與女友和她的另外一名室友合住。卡羅琳和室友每月各付1750元,王則支付1500元。

婚姻專家表示,雖然分攤房租有其好處,但如果存在顯著差異,二人關係基礎還不牢固,同居帶來的財務和其他問題,可能會加劇雙方的壓力。

與此同時,在新人決定搬到一起合租後,並不是所有的關係都能維持下去。26歲的赫希(Eva Hersch)和男友在紐約約會一年後一起搬到費城,他們選擇合租每月4000元的兩房公寓,平攤租金。他們還一起買了車,每月平攤貸款;也分攤水電費和食品雜貨的費用。

但兩年後,赫希和男友決定結束關係並搬出同住的公寓,這要求他們終止租約。赫希說,結束租約的過程麻煩重重,現在回想起來,她後悔沒有等到雙方關係穩定時再搬到一起。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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