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駁回禁售墮胎藥訴訟

反墮胎活動人士去年在最高法院前聚集,呼籲限制米非司酮的使用。資料圖片

聯邦最高法院一致裁定,墮胎藥「米非司酮」(mifepristone)可在市面繼續銷售,並指責原告方根本無權興訟,挑戰政府當年批准藥物的決定。分析形容,這次是高院繼2年前的「羅伊對韋德案」(Roe v. Wade)後,在墮胎爭議上的最重要裁決。總統拜登表示,將繼續保障女性的生育自主權,但保守派組織揚言,將繼續在州府層面爭取禁止墮胎藥。

綜合美聯社、《華爾街日報》及《紐約時報》報道,最高法院9名大法官13日一致駁回訴訟,其中保守派大法官卡瓦諾(Brett Kavanaugh)在判詞中表示,原告一方與「米非司酮」根本毫無關聯,既不代表可能使用該款藥物的孕婦,也不代表可能開藥的醫生,無法證明政府當年批准「米非司酮」的決定令他們權益受損。

卡瓦諾又說,原告方雖在法律、道德、政策、意識形態方面立場真誠,但不能單純希望限制某些藥物流通而興訟,相反應該遊說議員或者監管機構,從而達成目標。判詞同時表示,聯邦現有法規已經保障醫生,允許他們在不違背價值觀的情況下行醫,因此醫護人員不能以違背良心為由,要求禁止「米非司酮」。

成為案中焦點的「米非司酮」,是全美主要的墮胎藥物,與另1種藥物「米索前列醇」(misoprostol)共同服用後,可讓懷孕期在10周以下的女性放棄胎兒。自2000年以來,服藥人數累計已經超過600萬人,全美近2/3的墮胎個案也會使用這種藥物。

有見及此,保守派法律團組織「捍衛自由聯盟」(ADF)2022年11月代表反墮胎組織和部分醫生興訟,質疑聯邦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無權批准「米非司酮」在市面發售,要求法院撤銷許可令。案件纏訟至至最高法院時,爭議範圍已經縮窄,主要圍繞FDA在2016年和2021年的決定是否合法,即首先擴大「米非司酮」的銷售範圍,接著再批准遙距問診的孕婦郵購藥物。原告方批評,FDA當年決策前沒有妥善研究藥物安全,已危害全國婦女健康。

這次最高法院頒布裁決後,代表原告方的律師霍利表示,可能嘗試在愛達荷、堪薩斯、密蘇里這3個共和黨執政州份翻案,3州政府已準備向FDA追究責任,以州府有權維護女性健康和安全為由提出訴訟。前總統特朗普的競選團隊表示,特朗普的立場未變,但沒有詳細解釋,只形容9名大法官一致達成決定,反映爭議已經解決。而在贊成墮胎的陣營,總統拜登在聲明中表示,這次裁決無法改變最高法院2年前推翻「羅伊案」的事實,女性的基本生育自由權仍被剝削,本屆政府將繼續戰鬥。

拜登競選團隊也表示,如果前總統特朗普勝出大選,上任後會再次以行政方法限制墮胎,因此這次裁決不足以保障女性。倡導墮胎權的生殖權利中心主席諾瑟普則說,歡迎高院達成目前的裁決,但這次勝利可能時間短暫,保守派不會停止攻擊墮胎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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