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取經驗 共同邁進

(林健鋒 香港經民聯副主席)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政府推出每項政策時, 都應該做好準備,並具備完善的配套措施。政府本周宣布暫緩垃圾收費的實施日期,在政府推行垃圾收費「先行先試」計劃期間,坊間對於垃圾收費措施和政府的回收配套工作等都存有不少質疑。正所謂欲速則不達,在市民的強烈關注及反對聲音下,我認為政府暫緩實施的決定正確,亦凸顯現屆政府聽取民意、有擔當的作風。

環保及可持續發展是全球趨勢。事實上,垃圾收費在外國亦有很多成功例子。國家主席習近平去年7月在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講話,當中就提到「要打造綠色發展高地」,「要推動形成綠色生活方式」。

推行環保 獎賞鼓勵遠勝懲罰

香港作為國際大都會,亦是國家的一分子,實在不應在環保方面落後於人。源頭減廢是香港整個社會的責任,社會遲早都要走向「污染者自付」,我認為政府應在聽取意見、吸收經驗後作出調整,加強回收配套措施,在適當的時候再實施垃圾收費。

市民大眾對於垃圾收費存疑,多數聲音認為用指定垃圾膠袋收費高,既加重家庭負擔,更加是一種懲罰;用指定袋去裝另一個膠袋亦不見得更加環保;坊間分類回收及廚餘回收等配套嚴重不足;「三無」大廈欠缺管理,更可能引致胡亂棄置垃圾,造成環境衛生問題。在種種問題未有妥善解決方案下強推政策,的確只會導致民情反彈。

推行環保,獎賞鼓勵遠勝於懲罰,宣傳和教育才是最有效方法。然而,垃圾收費在香港討論了20年,但在公民意識及回收配套設施上,政府都心有餘而力不足。垃圾收費議題拖拉多年,2021年8月有關條例草案終在立法會通過。

當時政府設18個月「準備期」,以加強宣傳及公眾教育工作,雖然政府已一再押後實施日期,但直至近日「先行先試」始發現問題多多,這正正反映政策落區的重要。

垃圾收費另一關鍵問題是市民認為指定袋增加生活開支負擔。事實上,指定袋並非必定要由指定合約生產商生產,亦可改讓市場自由競爭,再經專業認證,透過大量生產及良性競爭降低指定袋成本。當然,減少垃圾,轉廢為能才是社會應該共同邁進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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