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加州社交名媛判囚終身

名媛格羅斯曼(左)3年多前超速駕駛,撞死2名男童(右)後逃逸,被裁定二級謀殺等5項罪名成立。 合併圖片

本報訊

南加州社交名媛格羅斯曼(Rebecca Grossman)因3年多前超速駕駛,並且撞死2名男童後逃逸,被裁定二級謀殺等5項罪名成立,需要終身監禁,至少服刑15年後才可假釋。

綜合美聯社及NBC報道,加州高等法院法官10日判刑時批評,被告的行為「魯莽而且毫無疑問疏忽」,因此需要判重刑,2項二級謀殺均判無期徒刑,肇事逃逸的罪名判囚3年,各項刑期同時執行,但辯方可在60天內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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