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警不攜帶武器 也不得自行採取執法行動

據洛縣警局官網介紹,巡邏義警(Volunteers On Patrol,簡稱VOP)充當著治安部門的眼睛和耳朵,識別可疑活動、正在進行的犯罪或危險情況。義警需要穿著義警制服,開著義警車輛進行執勤工作。值得一提的是,義警並不攜帶武器,也不得自行採取執法行動,在發現可疑行為和危險情形時就馬上報告給警局,由執法人員來處理。

成為VOP的要求主要包括:年滿18歲或以上,並擁有加州駕照;具備基本的英文溝通水準;接受背景調查、犯罪記錄檢查;每月至少貢獻16小時的義工時間;參加每月的VOP工作大會等等。

報名完成後要接受警局的培訓,通過培訓後就可以開車出勤,每次是兩人一組的形式,雙人開車出巡。

VOP 的職責包括:交通督查、巡邏社區是否有犯罪活動、巡邏社區是否存在安全隱患、進行學校安全檢查、進行購物中心檢查、進行住宿假期檢查、進行公園安全檢查、巡邏街頭塗鴉破壞行為、執行非危險性的定向巡邏任務、協助殘疾人、在酒駕檢查站提供協助、開出違章停車罰單、災難應對等等。

所有VOP會配備可攜式無線對講機,分配一個呼號,以便部門監管人員進行監視和監督。

VOP身穿白色制服襯衫、海軍藍色褲子、金色藍色肩章,執勤時乘坐白色車輛進行巡邏,執勤車輛上標識有VOP和LASD的標誌。

洛縣警局官網強調,需要注意的是,VOP不得從事任何執法職責,也不進行任何有危險性的巡邏;可以協助警方進行交通控制,但不得指揮交通。

「社區治安 人人有責」TACF會長管毅秀表示,感興趣成為VOP的民眾,可以直接去洛縣警局官網https://lasd.org/volunteer填寫表格報名,也可以通過TACF來協助報名。他說,曾經的VOP成員大多是退休人士,如今很高興看到有越來越多的在職人士也加入了義警隊伍,奉獻社區。大家越積極投入社區義工,才能讓社區治安越來越好。本報記者周重佑洛杉磯報道

VOP身穿制服,開巡邏車輛。洛縣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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