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三藩市擺攤等戶外活動 市長布里德提立法免申請費

三藩市華埠舉行的戶外活動夜市的熱鬧現場。記者徐明月攝

三藩市市長布里德提出立法,通過免除夜市、街區派對、農夫市場等戶外社區活動的許可費用,鼓勵並擴大戶外社區活動的舉行,為三藩市公共空間帶來活力與娛樂。

市長辦公室表示,戶外社區活動是三藩市充滿活力文化和社區意識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這些活動透過支持本地企業、吸引想要體驗三藩市獨特魅力和美食的遊客來促進城市經濟。

目前獲得活動或擺攤許可的條件,包括繳費約五百到一萬元,取決於規模和範圍,組織和商戶在一年內最多只能參加12場活動才能獲免費。

然而新立法計劃首先將免除某些活動的市府費用,從而降低製作成本,針對那些免費向公眾開放、佔據少於三個街區、上午8點至晚上10點之間舉行、獲得交通局聯席委員會(ISCOTT)以及娛樂委員會許可的活動。

申請人必須是三藩市非牟利組織、小商業、社區福利區、商業改進區或鄰里、商業協會。符合豁免資格的費用包括交通局(SFMTA)、衛生局(DPH)、消防局、娛樂委員會以及警局的任何申請費、許可證費以及檢查費。

新法還將透過創建「年度許可證」來簡化特殊活動食品供應商的健康許可。

小商業辦公室主任湯凱蒂(Katy Tang)表示,許多成功的食品企業要麼從臨時攤販開始,要麼通過參加特殊活動來發展業務。為商戶提供全年的特殊活動許可證選擇可以節省他們的時間和金錢。

當前食品攤販必須獲得衛生局頒發的臨時食品設施許可證(TFF)才能參加特殊活動,此外還需其他部門的許可證。每次需繳納124元到244元不等,取決於準備和銷售的食品類型。本報記者徐明月三藩市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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