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領航員3分鐘內採連串措施

巴爾的摩貨船撞橋的初步調查顯示,當時船上的領航員發現情況不妙後,在3分鐘內採取連串緊急措施,一方面通知海岸防衛隊禁止車輛上橋,另一方面拋下船錨並企圖改變航向,盡力阻慢船速減少傷亡,可惜最終都未能避免悲劇。

綜合《巴爾的摩旗幟報》及《紐約時報》報道,事件中的資深領航員登上「大理號」(Dali)之後,在26日凌晨1時25分發現整艘船突然失去動力,雷達、引擎、推進器、發電機、導航設備全部停頓,因此緊急使用左滿舵並拋下船錨,希望避免貨船右轉。然而相隔3分鐘後,「大理號」依然撞上大橋。

美國領航員協會(The American Pilots’ Association)行政總監戴蒙德(Clayton L. Diamond)形容,這名領航員「已竭盡所能令船隻減速」,當時引擎停頓、船隻無法轉向,領航員基本上無能為力,尚能在極為短暫的時間中反應迅速,同時通知有關方面關閉橋樑,「無可置疑拯救了生命」。

協會沒有公布涉事領航員的姓名,只表示他受訓多年,並取得馬里蘭州的相關牌照,熟悉當地水域,領航經驗超過10年,當時「大理號」上還有另一名見習領航員,但他在2月1日才開始培訓,事發時並未參與任何決策以及行動。據悉,船舶領航員本身必須擁有8至10年的商船經驗,首先具備商船船長資格後,再接受數年訓練,了解駐守港口的規則、水流、航線、區內有否危險地帶等細節,領航員只負責導航,操控事宜仍由相關船長負責。領航員獲得執照後,只可以在特定港口工作,經驗越豐富的話可以帶領越大的船隻。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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