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餐館主獲刑30個月

賓州檢方本週宣布,對一名涉嫌稅務詐騙的中餐館華裔店主正式判以30年刑期,收押於聯邦監獄。與此還被勒令支付逾百萬元的賠償金與罰款。

根據檢方,這名涉事店主為一名叫做郭永春(Yong Chun Guo,音譯,又名Steven Guo)的華裔男子,現年57歲,來自賓州懷俄明新市(Wyomissing)。他因稅務犯罪於日前被判以30年刑期,並被勒令支付117萬2368元賠償金以及9萬5千元的罰款。

根據法庭文件與訴狀,郭永春於2023年就一項共謀詐騙國家的罪名供認不諱。之所以被訴以該罪名,則因其家族所經營的餐館以現金支付工資,從而逃避全額繳納應繳的就業稅。根據調查人員從其餐館中所查獲的記錄顯示,該餐館員工的薪資是通過工資單和現金相結合的方式予以支付的。而由其會計師所提供的記錄顯示,郭永春僅向會計師披露了以支票支付工資的部分,並未囊括現金部分。根據國稅局的統計與計算,郭永春的餐館未就其從2013年第一季度到2020年第一季度支付給員工的逾390萬現金工資予以申報,造成了國稅局約44萬4899元的工資稅損失。

他同時還被訴以了一項逃稅未遂。這項指控則基於他未於2016年、2017年以及2018年的1040表格中申報從餐館生意中所攫取的現金。據統計計算,這一未報收入金額超過200萬元,造成約72萬7469元的稅務損失。

檢方表示,郭永春的行為導致政府損失了逾百萬元的稅收,是對每一位依法納稅的納稅人們的一記耳光。承諾將全力以赴對逃稅者予以起訴:「我們的底線是:欠債還錢,否則後果自負。」

國稅局表示,國稅局最大的執法項目便是直接針對故意違反申報和納稅這一已知法定義務的納稅人。任何打算偷稅漏稅的人都應清除,調查稅務和金融犯罪是當局每年都在堅持不懈調查的目標。本報記者孟莎紐約報道

 

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