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掩口費案4月15日開審

紐約最高法院法官默昌敲定,前總統特朗普涉嫌向成人電影女星付掩口費案,將於4月15日開審。 路透社

本報訊

紐約州最高法院確定日期,前總統特朗普的掩口費案將於4月15日開審,屆時將是特朗普連串刑事案中首先審理的案件。法官同時猛烈批評特朗普的律師團隊,在毫無根據的情況下質疑檢方,而特朗普也再次堅稱法官「干預選舉」。

綜合美聯社、《華盛頓郵報》等報道,特朗普的律師在25日聆訊中指責,負責案件的曼哈頓地區檢察官辦公室「行為不當」,沒有妥善處理新的證據,因此要求法庭撤銷案件,或將開庭日期推遲至少3個月。主審法官默昌(Juan Merchan)聽取檢方解釋後,裁定其「遲交文件並沒有犯錯」。身在法庭的特朗普聞言後大為不悅,並且搖頭以示反對。

默昌在聆訊過程中也多次批評特朗普的律師團隊,指責其中的律師布蘭奇(Todd Blanche)迴避問題或者給出誤導答案,質疑布蘭奇以往擔任聯邦檢察官,已經累積豐富的訴訟經驗,在這次案件中沒有積極追查潛在證據,沒有解釋自己為何沒有及時發現檢方文件「不完整」,也沒有在去年索取涉案人物、特朗普前私人律師科恩(Michael Cohen)的紀錄,反而拖延至今年1月,距離開審僅兩個多月時才索取大量文件。

檢方在庭上表示,特朗普一方索取的文件中,只有「很少部分」與案件有關。

法官默昌又批評特朗普的律師團隊,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指控檢方「行為不當」,沒有援引以往案例,證明收集、分享聯邦檔案的責任在於檢方。默昌形容,檢察官其實已經盡了最大努力,謹慎而且徹底地處理文件,過程中沒有犯錯,遺漏文件也沒有損害特朗普利益。

案情顯示,特朗普2016年競選總統時,涉嫌透過時任私人律師科恩向成人電影女星丹尼爾斯(Stormy Daniels)支付13萬元封口費,換取她不要洩漏與特朗普之間的婚外情,支付掩口費本身並不犯法,但檢方指責特朗普先要求科恩墊款,隨後以「律師開支」的名義償還開支,因此構成偽造商業紀錄的罪名。

科恩2018年認罪後成為此案關鍵證人,案件原定3月中開審,但辯護律師突然指控檢方故意扣留大約10萬頁證據文件,其中包括科恩的聯邦調查證據及證人供詞等等。由於指控嚴重,曼哈頓地區檢察官白艾榮(Alvin Bragg)同意推遲開審,並由法官敲定新的日期。

特朗普在庭外回應時指責,案件應該3年半之前就提出起訴,現在才開審是為了「干預選舉」,阻撓他重新入主白宮。特朗普的律師團隊則表示,可能會向法庭再次提交動議,爭取推遲審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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