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遲繳3.5億罰款請求遭拒

紐約法庭拒絕前總統特朗普的要求,勒令他必須如期繳納民事欺詐案的3.55億罰款及額外1億元利息,紐約州總檢察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則說,特朗普若無法履行責任,司法部門已做好準備沒收其財產。

綜合CNN及英國《每日郵報》報道,主審法官恩戈隆(Arthur Engoron)21日以電郵回覆特朗普一方,表示辯方律師無法列出法庭文件中的錯誤,或者提出替代方案,特朗普也沒有解釋為何需要延遲繳納罰款,因此法庭不會接納其要求。

恩戈隆又說,他將簽署紐約州總檢察長辦公室提出的判決文件,相信文件準確反映了上周的仲裁結果,而且特朗普拒絕認錯的態度「近乎病態」,他本人及兩名成年兒子都需為欺詐行為負責。

根據2月16日的裁決,特朗普因家族企業長年欺詐經營,被判需要支付3.55億元罰款,按照流程他可在30天內上訴,但上訴前必須以現金或保證金形式繳納罰款,另外再加大約1億元的利息。詹樂霞在案件有了仲裁結果時已經表示,特朗普若無法繳納4.5億元罰款和利息,當局將沒收其資產,當中包括估值約8000萬元,座落於華爾街40號的「特朗普大廈」(Trump Building)。

特朗普的法律團隊其後向法庭要求,延遲30天執行裁決。除了特朗普及其盟友籌措資金外,民間支持者也設立眾籌募款。

商業雜誌《福布斯》曾估計,特朗在紐約的房地產投資組合大約價值6.9億元,特朗普本人在案中作供時也說,自己約有4億元現金,以此估計他能支付罰款,但現金流動性將會大減。

特朗普陣營曾多次攻擊詹樂霞,質疑她企圖摧毀特朗普,堅稱陰謀不會得逞。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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