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揭曾兩次申請恢復擁槍失敗

兇嫌古登在2008年曾因為襲擊案罪成,不能合法擁槍。 電視截圖

本報訊

明尼蘇達州3名警員和消防員中槍殉職後,法庭紀錄顯示疑兇從2008年開始已經不得擁有槍支,另外也因為3名子女的監護權和財務問題,捲入長達數年的法律訴訟。

美聯社報道,法庭紀錄顯示,這次案中的38歲嫌兇古登(Shannon Gooden)2007年曾在所在社區伯恩斯維爾(Burnsville)的購物中心停車場內,用石頭攻擊並拔刀威脅他人,翌年承認二級危險武器襲擊罪,因此被州府列入禁止擁槍的名單。到了2020年,古登曾申請恢復擁槍擁失敗。兩次紀錄均令人質疑,他最終為何能接觸槍支,繼而釀成這次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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