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利心切 兒童網紅忌拔苗助長

望子成龍,望女成鳳,是天下父母的幾乎是高度一致的心願。在中國,各類培訓班、興趣班、補習班如雨後春筍,涉及到學科輔導的,不能明來就暗搞,孩子們也如不停運轉的陀螺,疲於奔命,無法從知識中獲得樂趣。由此,拔苗助長的例子層出不窮。不少資質出色的孩子,因為種種急於求成的「填鴨式教育」,最終泯然眾人。在網絡時代,更有一些家長急功近利,企圖把孩子打造成為所謂的「網紅」,目的就是牟利。

「8歲少年直播養家」、「媽媽給12歲孩子畫復古女裝」、「萌娃網紅賬號月入15萬」……當許多家長還在擔心自己的孩子會在網上迷失自我時,已經有一些兒童成為了自媒體短視頻時代的「弄潮兒」。對這些「兒童網紅」而言,一種常見的調侃是「禁止兒童營業,但架不住兒童非要營業」,天生的「滑稽」和「萌」屬性容易讓他們迅速取得觀眾的喜愛。

然而,他們的處境令人擔憂並引發爭議:在歡樂的日常背後,「營業」的孩子們真的快樂嗎?發視頻是否會擾亂他們正常成長的社會節律?其實,兒童網紅現象不只出現在中國,國際上創造了一個專有名詞「Kidfluencer」。比如一個出生於2011年的孩子Ryan,2018年通過在視頻網站上測評玩具並進行兒童科學實驗賺到了2200萬美元。

許多「小廚師」和「小美妝博主」,乃至單純憑著可愛滑稽的表現博人眼球的小朋友也備受粉絲的歡迎。

在討論「兒童網紅」時,人們大都關注此種現象會對兒童產生何種影響。然而,「兒童網紅」廣受追捧的原因究竟何在?人們更容易看到的是對「熊孩子」們的吐槽,甚至還會常常觀察到「厭童」情緒的蔓延。相較於此,互聯網上的兒童形象卻廣受歡迎。

Vlad and Niki、Like Nastya以及Kids Diana Show是視頻網站上最具人氣的三個真人兒童頻道,總訂閱人數接近3億。

理解這樣的反差,波茲曼的名著《童年的消逝》提供了線索。如他所指,「童年」是在現代化的過程中逐漸被發現的,這種「發現」帶來了雙重效應:一方面,對兒童的特殊關照和保護由此得到了辯護;另一方面,兒童也逐漸被「他者化」——相較於成人,兒童往往不具有完備的理性和自覺的道德觀念……如此一來,在得到關照和保護的同時,對兒童的「教養」和「規訓」也勢在必行。

出於上述擔憂,輿論一直有廣泛呼聲要求對「兒童網紅」的權益進行立法保護。其中常被援引的,是上世紀美國為保護兒童影星而頒布的庫根法(Coogan Law,亦即《加州兒童演員法》)。兒童影星擁有其全部收入,而不僅是信託賬戶中預留的15%。父母可以使用剩下的85%來照顧孩子,但歸根結底,這些是孩子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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