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民稱財物被毀 向市府濫訴索償

三藩市正在對抗遊民提出的一連串索賠,每人最高索取1萬元賠償。無家者指控市府在街道清潔行動中,非法沒收或毀壞他們的財物。

據《三藩市紀事報》報道,自1月中旬以來,該市已收到100多起此類行政索賠,總額逾100萬元,超過了前三年收到的申請數量。市府駁回絕大多數的索賠,官員稱其中一些索賠涉嫌詐欺。但索賠人可在法庭上提出上訴。根據市府律師辦公室的數據,自2020年以來,該市已花費超過13萬2000元解決其中24起索賠案,平均每案支付5500元。

這類索賠的增加,是市府與遊民維權者之間不斷升級的戰爭的最新戰線。維權者表示,掃蕩無家可歸的行動侵犯了遊民的憲法權利。聯邦法官12月發布禁令,禁止該市銷毀無家者的財物,但可繼續清理被無家者佔用的城市街道和人行道。·許多無家者在這些掃蕩行動中,丟失了賴以生存的物品,例如帳篷、睡袋和衣服,據稱還有其他具有感情色彩的物品,包括傳家珠寶和家庭照片以及已故親人的骨灰。

但市府律師邱信福表示,其辦公室收到大量缺乏證明文件的索賠,許多人提出的索賠甚至引用相同的被沒收財產清單,同時損失或精神損害的索賠金額遠遠超過沒收物品的價值,一些索賠是由並非無家可歸的人提出,也有同一人提出多項索賠的情況。

無家者聯盟(Coalition on Homelessness)已對市府提出控告,欲阻止銷毀無家者的財物。該聯盟正幫助無家可歸的居民,就被沒收或毀壞的財產提出行政索賠。

當市府收到行政索賠時,可以支付或拒絕賠償。如果索賠被駁回,索賠人可在小額索賠法庭提訟,該法庭法官曾命令三藩市政府支付最高1萬元給無家者,那是小額索賠法庭的限額。在小額索賠法庭作出判決後,市府或原告可向更高一級的法庭上訴,或以較低的金額和解。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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