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事故頻傳 門羅公園市校區施禁

青少年騎乘高速電動單車容易發生意外,門羅公園校區推出禁令。Adobe Stock

鑑於電動自行車意外頻傳,引發公眾憂慮,聖馬刁縣門羅公園市校區(Menlo Park City School District)將執行「超快速電動自行車」禁令。

《三藩市紀事報》報道,從本周起,門羅公園市校區將禁止16歲或以下學生攜帶時速超過20英里或毋須踩踏板的電動自行車回校。禁令還包括兩類合法的電動自行車,以及那些遭非法改裝以提升速度的同類工具。

不少執法部門指,這些經改裝的電動摩托車偽裝成電動自行車,車速能夠遠超過出售時所標明的限速。

阿瑟頓(Atherton)警方學校資源官安德魯哈(Dimitri Andruha)月前出席一場教委會會議時指出,有些孩子將這些車送去改裝,包括拆掉轉速限制器和限速器,車速經常高達50、60英里。

在教委會本月稍早通過禁令後,約有2,700名學生的門羅公園市成為中半島首個實施同類禁令的校區。聖馬刁縣另一個校區帕多拉谷校區(Portola Valley School District)本月也頒布同類禁令。

在門羅公園市校區唯一一所中學「山景」(Hillview),官員透露,上下課時間曾發生多宗涉及電動自行車、汽車和行人的擦撞意外。今年9月一宗意外,門羅-阿瑟頓高中(Menlo-Atherton High School)一名學生送醫治療。

在門羅公園市和阿瑟頓,警方過去一年記錄了10宗涉及電動自行車的意外,但未交代哪些涉及合法電動自行車和改裝車款。

目前,麥林縣禁止16歲或以下兒童騎乘油門輔助毋須騎乘者踩踏的第二類電動自行車,聖地牙哥縣內可禁止12歲或以下兒童騎乘踏板輔助下車速最高20英里的第一類電動自行車,並限制第二類的使用。該縣迄今已有4市實施這類禁令。

根據加州現有法規,騎乘者需年滿16歲才能操作有踏板、油門和車速最高28英里的第三類電動腳踏車,超過上限就被視為機動車輛。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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