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藩市市參事會公共安全及鄰里服務委員會昨日通過一項旨在加強公園、遊樂場及學校周邊禁毒執法的決議案,要求警方針對距離上述地點250英尺範圍的毒品活動制定全面執法,將送交全體市參事會審議。
決議要求三藩市警察局制訂綜合策略,包括針對公園、遊樂場、學校及青少年中心周邊的毒品使用或疑似毒品活動,發出傳喚、進行評估,並優先將涉事者轉介至危機穩定、戒毒或治療機構,而非直接監禁。
提出決議的市參事謝里爾(Stephen Sherrill)表示,這是「保護兒童與家庭安全的重要一步」。市參事麥德誠(Matt Dorsey)則強調,「毒品在公共場所使用永遠不可接受,尤其是在學校、公園或遊樂場附近,更是道德上的失敗。」
「不是懲罰 想拯救他們」
芬太尼及藥物濫用問題長期困擾市中心,包括田德隆(Tenderloin)及市場街南(SoMa)等社區。SoMa社區領袖科爾普茲(Rudy Corpuz)指出,雖然區內有多個社會服務機構,但仍吸引大量外來人群,使毒品問題惡化。「我們要的是問責」他說:「吸毒的人要麼進入戒毒計劃獲得幫助,要麼就該被關起來。我不是要懲罰,而是想拯救他們。」他提到,街頭吸毒過量事件頻繁,每日甚至被納洛酮(Narcan)救回數次,消耗大量公共資源。「如果同一個人兩次過量,就應強制進入六個月至一年的治療計劃。」
副警察局長劉力一(Derrick Lew)在聽證會指出,執法面臨多重挑戰。多數毒品案件屬輕罪,警方僅能在重犯或涉及重罪時拘留嫌疑人。每宗案件需耗費大量行政程序,包括報告、證據整理、錄像上傳、數據輸入及醫療分流等,導致人力緊張。他補充,即使發出傳票,涉事者往往不到庭,形成惡性循環。
市府目前面臨嚴重財赤,確保足夠資金支持前線執法與治療服務,也是挑戰。麥德誠建議,應考慮授權公園巡邏員對公園及周邊違法行為開罰,以減輕警力負擔,但公園局表示,現階段巡邏員僅可針對違反公園法規行為執法,若要擴大權限需立法修改。
縣警局與衛生局正籌建「清醒中心」(Sobering Center),作為監獄與醫院之間的中間選項。縣警局長宮本保羅表示,執法人員可將公共場所醉酒或吸毒者送至中心,「這不是監獄,也不是醫院,而是強制拘留設施,讓他們在監護下清醒。」本報記者陳程威三藩市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