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處攜手中華公所 3/8辦理行動領務

為擴大提供海外便民服務,駐紐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以下簡稱經文處)將與紐約中華公所合作,於3月8日(周六)下午1時30分至2時30分在中華公所(地址:62 Mott St,New York)辦理行動領務,受理民眾申換護照及文件驗證。行動領務服務僅包括申請件收件與初步審核,現場不發件亦無法處理速件,且僅限本人親自辦理,不受理託人送件代辦。

為節省等候時間及提高服務效率,提醒民眾事先備齊所需文件,有意申辦領務服務者請於上述時間攜帶:(一)有效中華民國護照正本、影本乙份;護照已逾效期者請並提出其他身分證件如美國護照(或美國駕照、永久居留證)正、影本乙份;(二)護照類申請表或文件證明申請表;(三)換發護照須提供近6個月內所攝彩色正面、脫帽、五官清晰、白色背景之護照專用相片乙式二張;(四)擬申請文書驗證之正、影本各乙份。(五)申辦一般護照費用每本45美元或申辦文件驗證英文原件(與中譯本)每份各收15美元,申請人請自備現金或銀行匯票,不接受信用卡或個人支票支付。

新護照與文件驗證正本分別在7周與10個工作天後發件,申請人可到經文處取件,或當日自備貼妥郵資11美元郵票之回郵信封,委由本處辦妥後寄回。其他相關規定請詳閱經文處網頁公告說明(https://www.taiwanembassy.org/usnyc/cat/15.html),或電郵[email protected]洽詢。本報紐約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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