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市長提住房車禁令 參事會七比三推翻

圖為停在默塞湖附近的住房車聚集地。本報資料圖/記者徐明月攝

在無家可歸的居民及其倡導者的廣泛支持下,三藩市市參事會10日以7比3推翻了由市長布里德提出、三藩市交通局董事會10月1日首次通過的住房車(RV)禁令。

投票在長達數小時的聽證之後進行,是對住房車居住者和權益組織聯盟就早前決定提出上訴的回應。該措施原定於11月初生效,但由於上訴而被擱置。市長布里德9月競選期間首次提出擴大住房車過夜停放禁令,目的是在住房車居住者拒絕市府提供的住所時,市府人員更容易將停放在市內街道上的住房車拖走,便於讓車裡的無家可歸者接受安排入住庇護所。

聽證期間,反對者抨擊對停車條例的修訂是「殘酷」和「不必要」,會不公平地懲罰那些生活在街道上的人,卻無法解決三藩市的住房和可負擔性危機。《三藩市觀察家報》報道,一位自稱住在住房車的男士說,三藩市需要的不是更嚴厲的懲罰措施,而是「一個減少無家可歸者的實際計劃,更重要的是,在住房和生活成本方面做些事情」。

其他人則認為,這政策實際上會讓無家可歸家庭的生活陷入混亂,令無家可歸問題更難解決。

米慎區社會服務機構「拉拉扎社區中心」(La Raza Community Center)執行主任梅迪納(Gabriel Medina)表示,拖車可能會帶來毀滅性的後果,「拖車將導致人們永久性地失去唯一的棲身之所和重要物品,包括身份證、藥物和其他物品,而這些對於某人的穩定、工作或可能獲得住房都是至關重要的」。

一些市參事則認為該禁令是解決無家者問題所必須邁出的第一步。市參事孟達文(Rafael Mandleman)是三位投票反對撤銷禁令的官員之一。

數據顯示,截至今年10月,交通局投票通過市長布里德提出的禁令時,約有458人住在住房車裡。

市參事潘正義(Dean Preston)表示希望這次反轉是重新思考三藩市該如何處理無家可歸者問題的機會。他說,「我們應該有一個更全面的計劃,來解決這麼多家庭因為買不起三藩市的公寓而被迫住在住房車的問題。」本報記者洪郁欣三藩市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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