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加州法官生活優裕,年收入至少有24萬元,而且幾乎每年都能加薪,這是州法律規定的。那為甚麼他們覺得被州政府虧待了?
非牟利新聞網站CalMatters報道,一個法官聯盟批評州政府多年來計算工資增長時使用的公式不當,形同剝削。在一項新訴訟中,其中一位法官要求州府重新計算近十年的加薪幅度,以納入可能算出更高加薪幅度的資訊。
加州法官聯盟(Alliance of California Judges)宣布興訟時指出:「我們最近的加薪幅度如此微不足道,遠低於通脹率,是有原因的。」
官司涉及一大筆錢。十年前,一位上訴法院法官也曾提出類似的訴訟,加州敗訴後政府不得不賠償4000萬元。
訴訟的核心公式聽起來很簡單。州法律規定,法官每年加薪的基準是加州其他州政府員工的 「平均加薪百分比」。今年,法官的加薪幅度為2.6%,低於前一年的3.2%。
州政府以前也曾在計算上犯過錯誤。早前由退休的上訴法院法官米蘭諾(Robert Mallano)提出的訴訟,起因是州政府在經濟大衰退時錯誤迪擱置了法官的加薪,而某些公務員獲得小幅加薪。州政府被命令重新計算法官的工資,並將1.5萬元的補償支票交給他們。
這次,由沙加緬度縣高院法官吉利亞德(Maryanne Gilliard)提出的訴訟,引出的問題是前任和現任州長布朗和紐森用一種方式給公務員加薪,但卻沒有給他們大幅度的普遍加薪。吉利亞德的律師指出,州政府在最近的合約中沒有計入一些加薪福利,因此非法虧空了法官的薪酬。
加州人力資源局發言人婉拒談論該宗訴訟。
根據上個月的法庭聽證會的摘要,州政府的律師表示,該局「已適當地計算出州府員工的平均加薪幅度」,而州府的法律「並不要求在計算州府員工的平均加薪幅度時,將『所有類別的加薪幅度』都包括在內」。
吉利亞德的訴訟指名州主計長辦公室和加州公務員退休系統(CalPERS)列為額外被告。主計長辦公室負責管理州政府的工資,同樣,訴訟也要求CalPERS重新計算提供給法官的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