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27日接獲一名82歲男子報案,指有人來電聲稱是其兒子,因涉及刑事案件被警方扣留,需要20萬元作保釋金。受害人隨後聯絡其兒子並揭發事件,於是報案,該名男子因此沒有損失。西區分區特遣隊展開埋伏行動,於27日在西區拘捕一名19歲本地女子。
案件交由西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六隊跟進調查,發現被捕人至少涉及發生於十月至十一月期間的另外8宗同類型案件,受害人年齡介乎61至94歲,損失金額共約98萬元。
經過詳細的情報分析及深入調查,西區警區刑事部亦鎖定另外兩名涉嫌招攬該名被捕女子作跑腿的疑犯,29日於元朗區及葵青區拘捕兩名19歲及21歲本地男子。三名被捕人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重申,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十七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十年。
警方呼籲市民多加留意警方的防騙資訊外,亦需要提醒獨留家中的長者時刻向親友核實來電,或致電「防騙易18222」熱線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