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藩市就保護水質案 上訴至聯邦最高法院

市府律師邱信福。記者蘇婕雅攝

三藩市市府律師邱信福就保護水質案提出的上訴,本周向聯邦最高法院提出最後陳述,促請法院要求聯邦環保署遵守《淨水法》(Clean Water Act),並發出潔淨水排放許可證。

邱信福指出,本案對三藩市公用事業用戶有重大意義。如果三藩市敗訴,恐被迫進行最少100億元資本投資,繼而導致未來15年水費和污水費大幅飆漲,最終每位用戶每年恐將面對將近9,000元費用。

本案源於三藩市「海洋邊」(Oceanside)許可證2019年準備更新時,環保署與地區水利委員會將許可證納入兩項通用禁令,同年時任總統特朗普和其環保署威脅對三藩市執行相關條款。即使三藩市向環保署環境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但2020年遭駁回。

即使上訴至聯邦第九上訴巡邏法院,2023年三藩市的挑戰仍被駁回。

邱信福指出,通用禁令使三藩市等同類許可證持有者遵守無法可知的標準,使三藩市面臨環保署和私人團體無止境的執法行動漩渦之中。

邱信福強調,樂意遵守這些不明確規定的三藩市水利局與顧問找出最低成本的方法,以防環保署利用通用禁令要求對「灣邊」(Bayside)進行資本改善。

市府估計,以今年價格來算,最便宜的方案需要106億元投資,到2039年每名用戶每年成本恐接近9,000元,是目前全年平均費用851元的十倍。水利局的分析指出,此舉對社會經濟造成重大打擊,估計8,100到1萬0600名居民再也無法負擔基本開支,最後陷入貧困,

邱信福重申,本案並非挑戰或尋求改變《淨水法》,而是請求最高法院確保環保署遵守該法,提供許可證持有者實際防止水源污染的清晰標準。他強調,三藩市並非威脅環保署執法能力,而是希望環保署做好其保護環境的本分。

本案口頭辯論將於10月16日於聯邦最高法院進行。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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