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亞當斯性侵原告 下月必須出庭作證

曼哈頓最高法院法官拉丁(Richard Latin)於26日裁定,在民事訴訟中指控市長亞當斯對她進行性侵犯的比奇-馬圖拉(Lorna Beach-Mathura)必須於10月16日現身作證,否則她的案件將被駁回。

《每日新聞》報道,比奇-馬圖拉於本月6日錯過了法庭下令的作證,亞當斯的代表律師其後已請求法官駁回此案。

比奇-馬圖拉的代表律師戈達德(Megan Goddard)在法官最新裁決要求下月進行未經宣誓的盤問後,發表聲明表示,「我們期待這件事上的所有證詞。」

在本月稍早的法庭文件中,比奇-馬圖拉聲稱因焦慮症發作而不得不放棄作證,並把情緒崩潰歸咎於亞當斯的團隊。

作為回應,亞當斯的代表律師斯皮羅(Alex Spiro)對她的可信度表示懷疑,引述她過去也曾提出訴訟的紀錄,並質疑她在預定證詞當天的行為,強調「法院不應該被愚弄」。

斯皮羅寫道,比奇-馬圖拉無法提前向律師指出不能作證的解釋不合理,並表示她似乎沒有接受任何焦慮治療,而是在幾個小時後前往緊急護理中心,被診斷出患有鼻竇感染。

貝思-馬圖拉此前在解釋說,「在我預定作證當天,我在一種極度脅迫的狀態下醒來,無法呼吸和聽力受損,聲音嘶啞,喉嚨疼痛。我非常擔心自己的健康,這些症狀極大地加劇了我潛在的焦慮和憂鬱。」

這宗價值500萬元的訴訟源於1993年,貝思-馬圖拉稱當時會見了身為警察的亞當斯,討論幫助她有關晉升的事宜。訴狀稱,亞當斯開車接她,但一上車後,他就試圖強迫她口交,她拒絕後,亞當斯卻把精液射在她的腿上。

亞當斯已否認了這些指控。

該訴訟的索賠通知於去年11月根據《成人倖存者法》提交,該州法規定即使時效已過,性侵倖存者有一年的時間起訴施暴者。本報訊

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