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山火洪水天災威脅 新法欲阻止遠郊開發

州議員提出新法,以求減少遠郊地區的住宅開發,減少自然災害威脅,圖為北加州一處山火災區還在興建的新屋。美聯社資料圖片

本報訊

自1970年代以來,加州建造的大部分房屋都位於都會區的遠郊,該發展模式使成千上萬加州人置身於致命的山火和洪水的路線。這個處於兩個生存危機交匯點的問題長期以來始終困擾著州議員:在應對日益嚴重的住房短缺的同時,如何阻止在荒地建造房屋?況且這些地區正受到氣候變化帶來的日益普遍和嚴重災害的打擊。

據《三藩市紀事報》報道,住屋維權者和環保主義者形成了一個不可能的結盟,上周公布一項法案。該提案由加州迎毗團體(YIMBY)和大自然保護協會(NC)贊助提出,將使在容易發生火災或洪水的地區建造民宅小區變得更加困難。另一方面,法案將要求城市讓開發商更容易和更便宜地在城市地區建造住屋。

支持者表示,其目標是促進現有社區的住屋開發,那裡的居民因為住在靠近工作之地,並可利用現有的公共設施,例如公共交通、學校和公園,通常擁有較佳的生活品質,勝過住在邊遠地區的新社區居民,後者常常需要開更遠的車,納稅人也須花費大量資金為他們建設基礎和便利設施。

提出該法案的州眾議員沃德(Chris Ward)表示,過去50年來,加州已經形成一種不健康的遠郊成長模式,即在現有社區建造房屋變得過度棘手,但卻允許城鎮吞併土地,並在長滿綠草的山麓或沿著季節性洪氾區,進行不受限制的開發。

據柏克萊加州大學(UC Berkeley)社區創新中心以及非營利智庫Next10的研究人員表示,超過四分之一的加州人即超過1100萬人,生活在高火災風險區,即荒地與城市交界處。根據加州公共政策研究中心(PPIC)數據,五分之一的居民生活在易受洪水侵襲的地區。

沃德提出的AB 68號法案的一些條款具有強大的威力,將限制在被認為極易發生山火和洪水的地區進行開發。

法案的全文尚未公布,但沃德表示,將禁止城鎮和縣內非建制地區對土地升級區劃或簡化審批,從而允許在危險的荒地進行更密集的開發,除非地方政府能夠證明,無法在現有的城市化地區安全地建造相同數量的住屋。地方政府如何滿足法案的要求標準,具體細節仍在起草中。

沃德坦承,法案可能阻礙加州城鎮的遠郊開發,並使在縣內非建制地區建造房屋變得罕見或幾乎不可能。

加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