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密友反目網上公開私隱 31歲男子涉「起底」被捕

一名31歲男子因與其親密朋友關係轉差,涉嫌向對方「起底」,將對方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甚至醫醫療報告等,在兩個社交媒體平台上發布。他今日(24日)在九龍區被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人員拘捕。

被捕男子中國籍,他涉嫌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了他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第64(3A)條的規定。調查顯示,被捕人與案中受害事主本為親密朋友,及至2022年初兩人關係轉差。有人於2022年7月至12月,在兩個社交媒體平台上先後發布了合共4條包含事主個人資料的訊息,當中部分訊息對事主作出負面的評論。

受害人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中文姓名、英文姓名、香港身份證號碼、手提電話號碼、性別、年齡、相片、醫療報告,以及一張略去部份內容的香港身份證副本。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私隱條例》適用於網上世界,市民在網上或社交媒體平台發布或轉載「起底」訊息前,可構成犯法。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公署將繼續調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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