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強烈不滿堅決反對美國人權報告:大放厥詞和污衊抹黑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今日(21日)就美國國務院所謂2022年度人權報告中對《香港國安法》和經完善的香港選舉制度,以及香港人權和法治等情況大放厥詞和污衊抹黑,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

特區政府發言人說:「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是根據『一國兩制』的原則而設立,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一國兩制』的實施以《憲法》和《基本法》為法律依據,它們為基本權利及自由提供憲制上的保證,包括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權利保證,更在法治和獨立司法權之下得以鞏固。」

發言人強調:「特區政府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維護《香港國安法》的權威,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和義務,同時維護香港市民受到法律保障的權利和自由,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美國一再通過所謂年度報告,作出顯然屬政治凌駕法律的卑劣技倆,肆意將人權問題政治化,詆毀香港人權和法治等情況,試圖破壞香港繁榮穩定,只會自暴其短,理屈詞窮,以失敗告終。特區政府再次強烈敦促美國立即停止以人權為藉口,干涉純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

特區政府強調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維護《香港國安法》的權威。資料圖片
特區政府強調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維護《香港國安法》的權威。資料圖片

 

經完善的香港選舉制度 

特區政府發言人指出:「特區政府譴責美國所謂報告中針對經完善的香港選舉制度,以及二○二二年行政長官選舉的失實內容。經完善的選舉制度為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提供了法律保障。對國家效忠是從政者必須遵守的基本政治倫理,亦是各地必然堅守的原則和標準,因此『愛國者治港』乃天經地義。任何背景人士,只要符合愛國者的要求和具體標準,都可以依法參加選舉,並在成功獲選後進入特區管治架構,為香港市民服務。」

「選舉委員會由1 500名來自香港社會不同界別、不同階層的人士組成,突破了某個界別、某個地區、某個團體的利益局限性。經完善的選舉制度擴大了香港社會均衡有序的政治參與,並令政治體制更具廣泛代表性。經調整的選舉委員會具有廣泛代表性,而且其組成最能體現均衡有序的政治參與。與此同時,設立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能確保候選人符合愛國者要求,形成了一套符合香港實際情況,具有香港特色的新的民主選舉制度。」

「《基本法》明確保障香港居民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於二○二一年三月作出的決定,並沒有改變按照《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及第六十八條實現普選的終極目標。透過確切落實『愛國者治港』和保障社會的整體利益,完善選舉制度有利促進香港民主的穩定發展。」

特區政府譴責美國所謂報告中針對經完善的香港選舉制度,以及二○二二年行政長官選舉的失實內容。資料圖片
特區政府譴責美國所謂報告中針對經完善的香港選舉制度,以及二○二二年行政長官選舉的失實內容。資料圖片

 

《香港國安法》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美國所謂報告中有關《香港國安法》的內容毫無理據,亦與事實全然不符,特區政府直斥純屬信口雌黃和政治抹黑。」

「《香港國安法》第四條明確規定,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及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享有的權利和自由。任何根據《香港國安法》所採取的措施或執法行動均需符合上述方針。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香港居民繼續享有各項權利和自由,包括發表自由、集會自由、結社自由、遷徙自由、學術自由,以及享受文化方面的權利等。」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就《香港國安法》所作出的解釋,並沒有向行政長官授予額外的權力,只是澄清了《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七條可以適用於處理有關海外律師的爭議。這證明書制度不單有堅實法律基礎,亦合情合理。」

「此外,特區政府強烈反對美國所謂報告中就特區政府的執法行動所作出的毫無理據且失實內容。香港執法部門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就有關的人士或單位的行為而採取執法行動,與其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

「就保釋安排方面,維護國家安全,以及防範和制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極為重要,這解釋了為何《香港國安法》對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引入更嚴格的可准保釋的條件。」

「《香港國安法》第五條除規定應當堅持法治原則外,亦規定無罪推定原則、一事不再審原則,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享有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此外,在指定情況下由三名法官組成審判庭而非陪審團的情況下進行審理,是保障而非損害被告人公平審訊的權利,法官亦會頒布其裁決的理由,以確保司法公開的原則。」

港府認為美國所謂報告中有關《香港國安法》的內容毫無理據。資料圖片
港府認為美國所謂報告中有關《香港國安法》的內容毫無理據。資料圖片

 

司法公正和法治精神 

就美國所謂報告中對香港獨立審判權的抹黑,特區政府發言人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一直秉持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原則,本港司法制度深得國際社會推崇。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任何干涉,而所有面對刑事指控的人都享有接受公平審訊的權利。」

「在《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的保障下,所有面對刑事指控的人都有權並會接受司法機關的公平審訊。法院嚴格按照證據和所有適用法律判案。案件不會因涉案者的職業、政治理念或背景而在處理上有所不同。」

港府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一直秉持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原則。資料圖片
港府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一直秉持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原則。資料圖片

 

監獄及勞教中心的情況 

就美國所謂報告中有關監獄及勞教中心情況的不實內容,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懲教署致力為在囚人士提供穩妥、安全、人道、合適和健康的羈管環境。獨立訪客(即太平紳士)定期巡視的安排確保在囚人士的權利獲得保障,太平紳士獲賦予每月巡視監獄一次或兩次的法定職責。在囚人士可向巡獄太平紳士或循其他途徑作出申訴,包括懲教署投訴調查組、申訴專員公署等。所有在囚人士作出的投訴都會獲公平、公開和公正的處理。」

集會自由

對於美國所謂報告指特區政府以公共衞生為由禁止公眾集會的妄語,特區政府發言人指出:「香港的集會和遊行自由受到《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的充分保障,惟並非絕對或不受限制。為了應對2019冠狀病毒病,特區政府與許多海外司法管轄區的做法相似,曾對在公共場所的聚會實施限制,以減低在社區傳播的風險和對公眾的生命和健康構成的嚴重威脅。有關限制沒有考慮任何政治因素。因應疫情發展,有關限制已在去年年底撤銷。」

港府指香港的集會和遊行自由受到《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的充分保障。資料圖片
港府指香港的集會和遊行自由受到《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的充分保障。資料圖片

 

組織和參加工會的權利

就美國所謂報告中有關本港結社自由的失實內容,特區政府發言人指出:「香港居民享有組織和參加工會的權利和自由,這些權利和自由獲《基本法》第二十七條及本地法例(包括《職工會條例》)的明確保障。二○一九年至二○二二年已登記職工會數目的顯著增幅,足以清楚證明香港的職工會權利絲毫無損,亦從不受動搖。在香港行使的結社自由和權利,亦從沒受損。」

「特區政府一直致力維護和保障在港結社的自由和權利。我們必須清楚區分,受法例保障的合法職工會活動和與行使職工會權利無關的非法行為。香港執法機關必須對任何非法行為作出適當行動,而這些跟進行動不應被錯誤理解為冒犯職工會權利。」

處理免遣返聲請

特區政府發言人說:「特區政府一貫採取堅定政策,不會給予任何人庇護,亦不會決定或確認任何人為難民。已實施的『統一審核機制』會一次過以所有適用的理由審核免遣返聲請。『統一審核機制』的程序符合法律要求的高度公平標準,並且與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相比更為完善。每位聲請人亦會獲得公費法律支援。」

「《2021年入境(修訂)條例》於二○二一年八月一日生效,該條例已進一步改善免遣返聲請的安排,包括提高入境事務處的審核效率和防止拖延手段。」

「免遣返聲請人沒有合法身分在香港逗留。無論他們的免遣返聲請的結果如何,聲請人均不得在香港合法逗留,也沒有權利在香港工作。當有必要根據相關法例、法庭訂立的法律原則及現行的羈留政策羈留免遣返聲請人時,他們會獲提供足夠的設施,並且會為他們的舒適作出合理安排。特區政府亦會向他們提供人道援助,以維持他們在香港的生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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