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院通過法案 保護同性婚姻

在12名共和黨議員的倒戈支持下,參院29日通過法案將同性婚姻列入聯邦保護範圍。圖為參議院多數黨領袖舒默。 美聯社

參議院在12名共和黨議員支持下通過同性婚姻法案,將同性及跨種族通婚權列入聯邦保障範圍,也繼2015年之後,進一步鞏固了同性伴侶的權益。最高法院6月推翻「羅伊對韋德案」(Roe v. Wade)後,進步派曾擔心法庭將隨後推翻同性及跨種族通婚權,因此要求國會行動。

綜合美聯社及NBC報道,參院29日表決時,以61票贊成對36票反對,通過了《尊重婚姻法》(Respect for Marriage Act),過程中共和黨議員曾施展「拉布」(filibuster)策略,並提出3項修正動議,但最終均告失敗。民主黨議員一致投下贊成票,12名共和黨人也倒戈支持。

參院多數黨領袖舒默表示,這項法案醞釀已久,證明同性及跨種族婚姻權雖然遭遇重重困難,但改變的趨勢無法阻擋。根據程序,法案稍後將交由眾院表決,通過的話再呈交總統拜登簽署,這個過程完成後,意味著民主黨至少在婚姻平權方面,把握了跛腳鴨時期的多數黨優勢,讓法案順利過關。

最高法院6月推翻「羅伊案」時,大法官托馬斯(Clarence Thomas)曾在判詞中表明,可能以同性婚姻為下一個目標,因此引發左翼陣營警惕,也觸發民主黨為此立法。眾院今夏首次表決相關法案時,47名共和黨議員出人意料地表態支持,由此拉開兩黨談判的序幕。

根據《尊重婚姻法》條文,聯邦不會強迫州府允許同性結合,但卻要求各州承認合法婚姻,確保民眾結為配偶後,不會因為性別、種族等因素而遭受歧視,換言之在進步派州份結婚的民眾,其身分在保守州份也不受影響。法案同時列明,縱使最高法院推翻同性婚姻權,民眾可自由前往外州結合,其家鄉州份必須承認這段關係。

6月份蓋洛普(Gallup)民調曾顯示,71%的公眾支持同性婚姻,比例創下新高,也明顯高於1996年時的27%。民主黨為了爭取共和黨議員支持,特意在中期選舉結束後才將法案提上日程,藉此減輕對方的政治壓力。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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