墮屏意外須究責 完善機制免重演

劉興華 香港太平紳士協會副會長

今年7月,男子團體MIRROR於紅館舉行第4場演唱會期間,懸掛於半空的巨型屏幕突然墮下,並擊傷舞蹈員。事故引起全城關注,包括受傷舞蹈員家屬在內的全港市民。日前政府的跨部門工作小組在經過九次會議、多次現場視察和實驗後,終於找出事故真相。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特別關注受傷舞蹈員阿Mo的傷勢,言談間更難掩難過的心情。筆者期盼警方將所有涉事人士繩之於法,還傷者一個公道外,也期盼政府未來能落實工作小組所建議的一系列加強措施,避免再有人因同類事故受傷。

本欄8月6日曾談及紅館意外,認為政府當時處理得宜,但後續事故責任誰屬,日後監管等問題都要講清楚,經過數月深入調查,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領導的跨部門工作小組公布了詳細的調查報告,小組專家指出,導致事故主要有三個原因,第一是吊著LED屏幕的斷裂鋼索出現金屬疲勞,其護繩器嚴重磨蝕,且繩纜承受力不足,加速事故發生;第二是屏幕的螺絲吊位沒有使用「套筒」裝置,伸長的螺絲擺動時須承受彎距,導致螺絲折斷;第三是承辦商虛報舞台裝置重量,最誇張偏差達7倍。在長達24頁的調查報告中,工作小組以圖文並茂且分開不同章節,將事故成因及加強措施逐一羅列出來,足見調查過程嚴謹。

楊局長在記者會上表示,政府考慮工作小組的調查結果後,認為場地租用人違反租用條款的部份規定。根據紅館的租用條件,租用人有責任確保包括其本人在內的所有相關人員,遵守紅館一切租用條款及有關法例。租用人要確保帶入紅館的裝置安全穩妥,也須委聘認可人士,證明有關裝置達到業內認可標準,並且安全穩固。但他重申,原有機制一直行之有效,業界亦認為今次只屬個別事件。他特別關注舞蹈員阿Mo,並語重深長地說:「無論事後的調查及跟進做多少,都無可能令時光倒轉。」強調絕不姑息涉事人士,定必依法嚴懲處理。

找到事故原因,固然可以消除市民的疑慮、還受傷者家屬一個公道。但更重要的,是吸取事件的教訓,避免將來重蹈覆轍。工作小組的調查報告除了詳細列出事故成因外,也特別建議了一系列加強措施。

筆者期望在康文署於未來數月與表演業界商討加強措施的實施細則以及檢討措施成效後,正式修訂「租用條款」並落實措施,避免再有人因同類事故而無辜受害。

此外,筆者亦支持警方繼續未完成的刑事調查,倘發現新的證據,立即採取拘捕行動,將違法者一網打盡。相信政府在「文攻」和「武略」雙軌並行下,定能矯正不良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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