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端重擊路人導致昏迷 裴文富違假釋令被關押

裴文富涉嫌襲擊科爾特斯,導致對方陷入昏迷。

本報昨天報道,涉嫌在布朗士街頭無端襲擊一名男子,導致受害者因腦部受傷而陷入昏迷狀態的性犯罪者,竟然獲准無保釋放引起社會嘩然。疑犯於19日因違反假釋而被捕,而一直拒絕撤回保釋改革法的州長胡楚,卻馬上邀功。

據《紐約郵報》報道,根據刑事訴訟,55歲的越南裔疑犯裴文富(Bui Van Phu,音譯)因擊傷52歲的科爾特斯(Jesus Cortes),原本被指控企圖謀殺,但其後被布朗士地區檢察官改控襲擊和騷擾罪,由於這2項罪名都是輕罪,不符合保釋的條件,因此法官只能下令監督釋放。

對於裴文富再次被捕,胡楚在長島一場無關記者會上誇口邀功,稱州政府聯繫了布朗士地區檢察官辦公室,討論提出的實際指控,「因為我們希望確保法律得到妥善執行」。

一直拒絕市長亞當斯呼籲,不肯修改2019年通過的備受爭議保釋改革的胡楚吹噓道,「但我自己採取了行動,我下令懲教及社區監督廳(Department of Corrections and Community Supervision)立即看看當中是否存在假釋違規行為。他是一個終身假釋者,那人現在已被拘留,這是在我指引下的結果。

懲教及社區監督廳發聲明表示,裴文富被下令「今天早上向假釋官報告」,並「根據非技術性逮捕令被拘留,沒有發生任何事故」。裴文富目前正被關押在雷克斯島監獄等待聆訊。

受害者的弟弟胡安在聽到裴文富被關押的消息後情緒激動,「首先感謝上帝,也要感謝州長,現在他被關在監獄裡,不能傷害任何人。他根本不應該在社區出現,不僅是為了我們,而是為了生活在這裡的所有家庭和孩子們。」

胡楚於11月選舉的共和黨州長挑戰者、眾議員李修頓回應表示,把裴文富收監的行為是「低於可接受範圍的最低限度」,稱這是明顯的假釋違規行為,全國任何一位州長也應可簡單看到。他呼籲州議會重新召開會議,處理保釋改革的問題。

根據州性犯罪者登記處資料,裴文富曾因1994年在布朗士侵害一名17歲女孩被判一級性虐待罪。他被判處6年無期徒刑,並多次被拒絕假釋。於2019年3月獲假釋後,被列為最嚴重的3級性犯罪者。

襲擊發生前,裴文富最後一次向假釋官報告是8月10日。在發生襲擊事件後,裴文富曾打電話給他的假釋官,說自己「惹上了麻煩」。

本報訊

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