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快餐業勞工 加州議會擬立法

南加州一名快餐店工人駕車在一家麥當勞外抗議。美聯社資料圖

加州議會正在審議AB257法案,擬提高快餐業工人爭取待遇的談判能力,快餐店加盟主和其特許授權商亦需為違規負責。但加盟主反對法案,認為只會增加成本,削弱本已微薄的利潤。

加州首府公共電台(CapRadio)報道,AB257法案擬成立「快餐業議會」(Fast Food Sector Council),訂立最低工作薪酬、時數和標準。議會由11位州府、商界和勞工界的代表組成,隸屬州工業關係局。

法案獲勞工組織支持。對於像奧羅斯科(Crystal Orozco)等數十萬名加州快餐業工人來說,法案使他們感到放心,因為有人為他們爭取福利。

在她上一份位於福爾森(Folsom)的Jack in the Box快餐店工作時,奧羅斯科說由於大夜班時只有她與另一位同事,故不曾休息過,亦得不到應有待遇。

她過去曾於店外發起兩場罷工,分別因為防疫措施和冷氣故障。她說,有經理曾威脅其中一位同樣爭取更好工作條件的同事,他們會聯絡移民局人員把他帶走。

大部份快餐店都是加盟形式,即由獨立企業負責人營運和持有,而非冠名的實際集團。加盟主簽約和其特許授權商支付一定費用,從而出售知名產品和獲得對方的全國性市場推廣。

但商界和加盟主反對法案,又對於將他們與快餐業巨擘混為一談,還有以為他們賺取數十億元同時又壓榨工人而感到不滿。他們認為,法案只會對這個盈利本已微薄的行業添加一層成本和規則。

在沙加緬度地區經營兩間賽百味(Subways)和一間Del Taco的加盟主曼恩(Leena Mann)表示,他們2016年開設首間快餐店時,時薪早已大幅高於當時的10元最低時薪。她指目前工人已有不少渠道提出勞工投訴,擔心新法案只會增加一層官僚,更難做生意。

AB257法案又訂明,加盟主和其特許授權商需共同為勞工違規負上法律責任。

提案的民主黨州眾議員霍爾登(Chris Holden)今夏在一場委員會聽證會上承認,不少加盟主善待工人,法案的目的是打擊不肖的負責人。

議會另一責任是宣揚業界標準,使工人更了解自己的權益。曾為加盟主的霍爾登指,法案亦讓加盟主對與阻止他們符合最低標準的合約對相關公司作出行動。

法案將於周四(11日)在州參院賦稅委員會進行關鍵投票。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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