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磯縣政府工作 不再需要公民身份

洛杉磯訊

洛杉磯縣督察委員會近日提出一項動議,贊成允許多數縣政府工作申請者將不再要求有公民身份。

《FOX 11》報道,該動議由洛縣督察委員會主席蘇麗斯和庫爾(Sheila Kuehl)共同撰寫,允許洛縣政府僱用非公民雇員,但州和聯邦法律要求必須是美國公民的職位除外。

蘇麗斯在一份聲明中說:「洛杉磯縣是一個來自世界各地移民的社區,該項動議旨在明確表明,作為該地區最大雇主之一,縣政府正在努力成為具有包容力和多元化的勞動力隊伍,致力排除公民身份成為就業障礙。」

但美國公民要求仍將繼續適用於在洛杉磯縣治安部門工作或任何縣任命治安官職位申請者。

蘇麗斯指出,截至2018年,估計有88萬名非公民以洛縣為家,但他們在該縣謀職上面臨障礙。

洛杉磯縣公設辯護人賈西亞(Ricardo García)說:「基於文化、種族、族裔或宗教特徵等就業障礙與我們的核心價值觀背道而馳,其中包含公民身分。」「該項動議將促進招聘的公平性,促使公設辯護人辦公室能接觸到最合格的就業申請人,無論其公民身份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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