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很多錢

有網紅自爆身價過十億元,網民大表置疑,理由是:「如果真的有那麼多錢,就不用再工作了。」

  以香港人平均月收入兩萬元計,一年二十四萬元,工作三十年,總收入不到一千萬元。所以,對一般人來說,有一千萬元至三千萬元現金,已經超過一輩子營營役役所得的總和。如果工作的目的純粹只是為了賺錢,那麼,有這個數字,就不需要工作了。

  我沒有錢,所以我不知道我一旦有錢,還想不想工作。我有個藥劑師朋友,有自己的藥房。雖然每星期都能抽出時間跟我打一次或兩次網球,但他總是抱怨工作太困身,從未無牽無掛地旅遊過。他常常說賺夠錢就不工作了,盡情旅遊。

  去年他賣掉了藥房,開始專心地烹飪美食、打網球、做健身,又去了幾個解封的國家旅遊。我以為他很享受這種生活,誰知上個月開始,他又重回老行業,這次是受僱於一家藥房。他說,最初不用工作的那段時間確實感覺輕鬆,但很快輕鬆感就被空虛感取代。「不工作之後,我才發現我熱愛工作、享受工作。」朋友說。

  我們常常以為自己不喜歡工作,其實是不喜歡工作附帶的壓力,而不是不喜歡工作本身。如果我們很有錢,為了興趣,而不是為了錢而工作,工作做得好不好,只需要向自己交代,也許,我們就不會時時幻想,「如果我有很多錢,我就不用每天校鬧鐘起身,然後睡眼惺忪去逼港鐵了。」

  我的健身教練是個精算師,她說她教人健身純粹是為了興趣。為了不影響正職,她把健身堂安排在早上八點或晚上七點,雖然每天少睡幾個小時,但樂此不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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